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情况表
主体总类
主体名称
依 据
条款内容
序号
名称及 具体条款
法定主体
江苏省广播 电视局
1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28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管理工作
2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295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广播电视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
3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 (国务院1990年4月9日批准)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工作